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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4期)


    【信息时间: 2024-03-07 14:5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安排,区食安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城乡发展局等成员单位采取现场抽样方式在全区随机抽取样品166批次,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抽检合格率为96.99%。产品抽检结果详见附件1。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确保所有不合格样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闭环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高新区镇湖优汇购生鲜食品商行销售的生姜,其中吡虫啉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新区狮山鲜佳水果商行销售的砂糖橘,其中联苯菊酯、三唑磷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苏州五时春餐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消毒剂残留问题

    (一)苏州高新区多多旺港式茶餐厅使用的米饭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真菌毒素超标问题

    (一)高新区浒关分区一味红牛肉火锅店销售的花生米(生),其中黄曲霉毒素B1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温馨提示

    进入春季以来,气温多变,空气湿度大,各类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为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一、培养良好用餐习惯。

    外出就餐时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在家就餐也要讲究安全卫生,合理膳食。食物原料与加工熟食要分开,加工食物的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冷藏食物要单独包装、“上熟下生”分隔放置,避免交叉污染。

    二、预防毒蘑菇中毒。

    春季是食用毒蘑菇中毒多发的季节,要提高对野蘑菇的鉴别能力,不随意采摘、购买、食用不认识的野蘑菇。购买蘑菇等食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并保存好购物凭证。

    三、外出踏青注意食品安全。

    外出踏青、野餐时食用的食物要新鲜、加工透彻。荤食最好选择真空包装的,自制食品要烧熟煮透;包子、夹心蛋糕等水分含量高的食品易腐败变质,应注意保存。

    四、票据留全要维权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相关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苏州高新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汇总第4期

     附件2-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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