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繁体| 英文版 | 日本語

  • 首页
  • 区域概况
  • 政务新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网站导航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政务信息 > 食品药品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信息时间: 2023-06-26 11:11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一期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五花风肉、家乡咸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浒关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五花风肉、家乡咸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五花风肉共计进货120袋,已销售118袋,库存2袋;家乡咸肉共计进货240袋,已销售224袋,库存16袋。该商户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召回公告,产品在陆续召回中。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剩余库存产品进行下架封存。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其进行了:1、没收2袋五花风肉、16袋家乡咸肉。处罚决定书编号为:苏虎市监处罚【2023】00064。

     

    二、大碗、圆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枫桥燕留香火锅店使用的大碗、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复用性消毒餐具,不合格餐具已重新消毒。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其进行了:1、警告。处罚决定书编号为:苏虎市监处罚【2023】00059。

     

    三、小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高新区家祥合超市店销售的小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小菠菜共进货17.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四、鳊鱼、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枫桥禾美惠生鲜店销售的鳊鱼、鲫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鳊鱼进货21.8斤,鲫鱼进货29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五、小菠菜、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枫桥智博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小菠菜、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小菠菜、菠菜各进货1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六、饭碗、汤菜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高新区枫秀饭店使用的饭碗、汤菜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经营户已注销,故未立案。

     

    七、洋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东渚小福兴禽蛋店销售的洋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经营户已注销,故未立案。

     

    八、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东渚李青玲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香蕉共进货8.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九、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高新区柴春敏蔬菜摊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姜共进货29.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高新区周兴昶蔬菜摊、苏州高新区周家清蔬菜摊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姜分别进货19公斤、20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十一、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东渚鲜汁多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香蕉共进货6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十二、煎炸过程用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枫桥张大叔小吃店、高新区枫桥孑园子柳州螺蛳粉店、高新区枫桥粟兵小吃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经营户已注销,故未立案。

     

    十三、香蕉、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枫桥易买盛超市店销售的香蕉、豇豆,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香蕉进货40公斤,该批次豇豆进货19.4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十四、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高新区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马涧加盟店销售的豇豆,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豇豆共进货16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十五、消毒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横塘超洁面馆、高新区横塘潘长沐小吃店、苏州高新区横塘慧玲饭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大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复用性消毒餐具,不合格餐具已重新消毒。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其进行了:1、警告。

     

    十六、年糕、手指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富信汇超市销售的手指年糕、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年糕共进货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十七、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厨鲜惠精品超市店、苏州怡美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年糕分别进货17.5公斤、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十八、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高新区通安姐妹生鲜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韭菜进货14.78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十九、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润瑞商业有限公司长江路分公司销售的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菠菜进货10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二十、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华通农贸市场(邵秋芳)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经营户已注销,故未立案。

     

    二十一、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墅关镇杜金豹蔬菜摊销售的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姜进货1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二十二、嫩豆腐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名墅花园两棵树生鲜店销售的嫩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嫩豆腐进货50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二十三、本地小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名墅花园两棵树生鲜店销售的本地小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本地小菠菜进货1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二十四、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张广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豇豆共进货58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二十五、老树梨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张广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老树梨,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老树梨共进货102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二十六、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刘驰明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香蕉共进货350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二十七、芝麻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刘辉辉水果经营部销售的芝麻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芝麻香蕉共进货90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二十八、精品黄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狮山吉家隆超市店销售的精品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精品黄瓜共进货20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二十九、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东渚果园仙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产品共进货67.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三十、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东渚川味客饭店使用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产品共进货5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三十一、黄鳝、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通安舒福云鲜鱼摊销售的黄鳝、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黄鳝进货4公斤、泥鳅进货3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三十二、鲜活水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墅关镇水爱鲜活水产品经营店销售的鲜活水产品,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产品进货共计71.3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三十三、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姚家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黑鱼,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产品进货20.6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三十四、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贺良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产品进货17.5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三十五、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墅关镇金雪英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黑鱼,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产品进货17.5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三十六、紫薯馒头、红糖大枣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狮山鲜道围煮餐厅销售的紫薯馒头、红糖大枣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紫薯馒头、红糖大枣馒头各加工制作190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其进行了:1、没收违法所得3562元;2、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为:苏虎市监处罚【2023】00149号。

     

    三十七、冰糖橙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高新区横塘农贸市场于建友水果摊销售的冰糖橙子,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产品进货30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三十八、嫩豆腐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高新区浒墅关镇永莲路欧德福超市店销售的嫩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产品进货40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三十九、消毒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狮山十面八方餐饮店、高新区狮山标哥餐饮店、高新区狮山秦时光陕西面馆、高新区狮山薛梅仙餐饮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大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复用性消毒餐具,不合格餐具已重新消毒。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其进行了:1、警告。

     

    四十、老醋海蜇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狮山御满香餐馆销售的老醋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老醋海蜇头共计进货1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其进行了: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64元,3、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为:苏虎市监处罚【2023】00138。

     

    四十一、老醋海蜇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顺风港大酒店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销售的老醋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老醋海蜇头共计进货1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其进行了: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3、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为:苏虎市监处罚【2023】00139。

     

    四十二、芝麻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通安客来乐水果超市店销售的芝麻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芝麻香蕉进货300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四十三、散称黄花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新区浒关分区刘辉辉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散称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散称黄花菜共进货6.3公斤,该商户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召回公告,但因产品已销售,故无法完成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该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提供进货证明,索证索票记录,依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进行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相关文件

分享到: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主办单位: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邮编:215163
电话:0512-68251888   传真:0512-68251579

苏ICP备 10215531号 网站标识码:3205050028 苏公网安备32050502000387号    网站支持IPV6


你是第 位访问者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