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2021-2035年)规划编制工作。
2.继续推进2023版镇村布局规划修编工作。
3.继续配合推进“太湖科学城总体规划”、“太湖科学城发展建设规划及综合科创核城市设计”、“大运河整体规划”、“山体保护利用” 、“既有铁路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历史文化保护”等相关事宜。
4.持续跟进各板块涉及上市地块、公服配套地块、产业项目地块等控规调整。
5.进一步推进高新区轨道规划,深化轨道基地研究,对接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线路方案。
6.继续推进《太湖科学城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加快推进何山路西延、树山互通、G635改造等重点项目,打通断头路,强化和吴中、相城、姑苏区的交通联系。
7.进一步加强市政管线业务审批管理,优化管线业务审批流程,协调管线权属单位,推进管线竣工跟踪管理,保障供地要求。
8.加快数字驾驶舱建设,推进高新区CIM基础平台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实景三维苏州建设工作要求,做好数据梳理及汇交准备。
9.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分局信息化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继续做好信息化业务系统与信息化平台、MS平台互联互通。
10.完成成片开发方案及调整方案编制成果,并取得批文。
11.开展拟征地块的调查、组卷、流转、报批工作。
12.对接2024年经营性用地上市计划,深化三季度上市地块精细化研究,开展2024年度剩余上市地块精细化研究。
13.做好2024年第二批住宅用地成交工作及下一批商业用地上市工作。
14.加强产业项目用地上市跟踪管理,做好产业用地上市准备及后续服务工作。
15.进一步研究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16.推进征而未供地块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17.推进《苏州高新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
18.做好林业行政执法、森林资源督查和自然保护地督查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9.开展全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安全督导检查及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20.开展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及7月专项管护巡查工作。
21.执行森林植物检疫任务,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22.启动示范湿地保护小区建设。
23.认真做好2024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相关工作。
24.进一步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督,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相关工作。
25.加快推进通安镇国土空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省级试点申报工作。
26.印发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7.推进无证建筑补充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办证工作。
28.做好林权登记资料清查及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29.做好太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登簿工作、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应用工作。
30.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国家级抽样评估迎检工作。
31.全面做好“苏小登”全链服务站入驻“高新好屋”房产超市的各项服务工作,为我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提供不动产登记支持。
32.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33.跟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清零”行动和动态清零未整改到位问题,督促整改,做好举证销号工作。
34.做好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做好督促整改相关工作。
35.开展乡村振兴用地监管排查整治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36.全力做好产业类项目保障工作,加快浒墅关新材料产业园、孔辉汽车、火炬路产业园项目等规划许可审批工作;做好新区实验中学等民生和配套设施项目的审批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方案预审,做好挂牌地块苏地2023-WG-91号、2023-WG-102号等商业及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服务工作;做好项目审批情况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审批进度,汇总梳理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37.根据《关于开展“筑梦现代化共绘新图景”主题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38.推进“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简称“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